中达安(30063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中达安中达安(SZ:300635)2025-10-28 12:4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下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1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7]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报审议[16] - 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原则报审议[17] - 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提交[1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总数[24] - 总裁办公会批准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人士回避表决,总裁有关联关系由董事会审议[25] 披露与审核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 审计委员会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27]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股权要审计,其他资产要评估[2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审核7类文件[2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文件外,还需审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意见[30] 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