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达安中达安(SZ:300635)2025-10-28 12:4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7]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3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5] 会议流程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31] - 会议主持人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人员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7]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41] - 派现、送股等方案在股东会结束2个月内实施[41] - 股东会可授予董事会一定决策权限[41]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3]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3]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