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新材(920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锦华新材锦华新材(BJ:920015)2025-10-28 11:38

制度审议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3] 股份转让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减持规定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超1%应提前30日披露[11]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2] 信息申报 - 新、现任及离任董高按规定时间委托申报身份信息[16] 其他规定 - 董高股份被执行应2日内披露,秘书管数据并检查[17] - 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7] - 制度生效实施及解释等规定[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