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0027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瑞尔特瑞尔特(SZ:002790)2025-10-28 11:36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 聘任前向深交所提交文件,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5][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0]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审查 - 解聘需充分理由,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6][7] - 特定情形下公司一个月内终止聘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12] - 为重大政策提供咨询建议,落实董事会动议[16] 证券事务部设置 -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9][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与后续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