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00279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与运作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建议[6]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4] 考评流程 - 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审议[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