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000401) - 经理工作细则
金隅冀东金隅冀东(SZ:000401)2025-10-28 11:35

决策授权 - 董事会授权经理决策单项一般交易事项金额不超3亿元[6] - 授权经理决策公司内部技改技措基建项目单项金额不超6亿元[7] - 授权经理决策关联交易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含)[7] - 授权经理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的减值准备、资产核销[7] 捐赠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自然年度累计对外捐赠事项价值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含)[7] 任职限制 - 兼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合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3]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得任职[1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14]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14]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不得任职[14] 人事任期 - 经理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6] 办公会议 - 办公会由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18][19] - 办公会组织工作由党委行政办公室负责,纪要由专人起草,经理签发[20] - 党委行政办公室负责督查办公会决定事项落实,每季度书面向经理报告[20] 经理报告 - 经理应定期书面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分年度报告和特别报告[22] - 经理年度报告内容包括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等执行情况[22] - 经理特别报告情况包括决议执行重大变化、重大诉讼仲裁等[24] 人员聘任 - 经理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16]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16]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