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信宇人信宇人(SH:688573)2025-10-28 11:32

公司架构与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表述[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2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31]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417万股[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5][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7][8]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违规需赔偿或担责[8] 担保与重大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10][1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同意后按规定发出通知[11][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有比例限制[20] - 独立董事有任职条件限制,需每年自查独立性[2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3]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分红预案需相关表决通过[36][38][39] 制度修订 - 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