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603980) - 吉华集团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SH:603980)2025-10-28 10: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6,833,360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76,833,360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未收回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33]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40][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48] - 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6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发生,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8]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2]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4]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11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重大投资计划,公司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46]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4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