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相关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21项现有治理制度,制定1项制度,废止1项制度,10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将提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4][5][6]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总股本为117,777万股,每股面值1元,各股东按比例认购股份并出资[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和股份总数均为130,863.33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按不同情形规定注销或转让时间[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6]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6] - 股东可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6] 交易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交易事项[20] - 公司与关联方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批准[20]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22][23][24] -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需按规定时间通知各股东,会议投票时间等有相关规定[2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5][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5][56]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有条件可中期分配,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58][60][61][63]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65]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设立专门党务工作机构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66]
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和废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