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30060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长川科技长川科技(SZ:300604)2025-10-28 10:18

业绩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888,690.64万元,2024年末为725,717.43万元[11]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216,684.82万元,2024年度为364,152.60万元[13]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042.93万元,2024年度为62,557.16万元[15] - 202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为1.85倍,2024年末为1.80倍[16] - 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53.11%,2024年末为49.75%[16]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58次,2024年度为2.70次[16] - 2025年1 - 6月存货周转率为0.70次,2024年度为0.71次[17] - 2025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为6.63元,2024年末为5.83元[17]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36.42亿元,同比增长105.15%[20] - 募投项目年均折旧摊销金额为11052.56万元[28]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64996.62万元[30] - 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00168.74万元[31] - 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42406.28万元[32] 行业数据 - 2023年全球半导体制造设备销售额下降1.3%至1063亿美元,2024年增长10%至1171亿美元,2025年预计增长7%至1255亿美元,2026年预计增长10%至1381亿美元[19][20] - 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额从2013年的约317.90亿美元增长至2018年的645.3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21%[19] - 2019年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额为597.50亿美元,较2018年度下降7.41%[19] 风险提示 - 公司所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有周期性波动风险[18]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国际贸易摩擦、技术开发、核心人员流失等经营风险[21][22][23][25]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存货跌价、商誉减值、汇率波动等财务风险[30][31][32][34] 发行股票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8,648,115股[4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3,203.05万元[51] - 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投资金额为383,958.7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19,243.05万元[52]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金额为93,96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3,960.00万元[53]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45] -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股票[43][44]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4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49] -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50]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54] 其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海内外专利超1200项[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相互持股均未超7%[59] - 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2]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2] -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63]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采用广告等公开方式[64] -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65]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67]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21年8月2日到位,距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间隔不少于18个月[7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属规定以外情形,最终发行价格将按规定协商确定[77]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承诺或提供财务资助等补偿[78]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79] - 保荐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80] - 保荐人在公司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后完成审阅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更正补充[80] - 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时,保荐人督促其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0] - 公司出现重大财务造假嫌疑等情形,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81] - 现场核查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81] - 持续督导期内,自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半年报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披露跟踪报告[81] -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人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81]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83] -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83][84] - 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