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创股份中创股份(SH:688695)2025-10-28 10:33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10] 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10][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6]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千万,可免于履行部分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内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董事会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科创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超募资金投资披露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21] 超募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1] 节余资金用途审议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同意[18]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2] 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