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审部职责 -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3] - 检查评估内控制度、审计财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7] - 工作范围涵盖内控、对外投资等事项审计及专项调查[8] 工作频率与报告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7]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工作流程 - 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需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17] - 应在审计实施前3日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22] 资料保存 - 审计工作底稿保存期至少十年[23] 奖惩措施 - 对内部审计工作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2] - 审计工作人员违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2] 制度适用与生效 - 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2]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