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SH:688231)2025-10-28 10:2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3]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按对应规则适用交易标准[14] -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对同一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重新审批[17]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21]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金额重新审议[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披露[23] - 期限超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等,有多种定价方法[18]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需披露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19] 关联交易豁免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2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申请豁免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或相关义务[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