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5]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6]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至少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13] - 特定情形下2日内可召开[14] - 记录保管期不少于10年[18] 董事会人员限制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会议参与人员与议题提出 -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参加[9] - 议题由分管人员提出,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13] 会议决议与结论 - 主持人作结论性发言作为决议或议定事项[17]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范围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事项[28]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事项[28] - 对外投资标的营收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或不超1000万元事项[28][29] - 对外投资标的净利润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或不超100万元事项[29]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或不超100万元事项[29] - 与关联自然人单项标的低于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或低于300万元关联交易(审议事项与总经理有关联关系时除外)[29] - 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500万元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29] 总经理相关职责 - 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32] - 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实施等事项[32][33] 内部审计报告报送 - 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同时报总经理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