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4,685.7143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等[7] - 股东查阅或索取公司有关材料,应提供持股证明[7][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43] - 董事会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预算外费用支出[4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2] - 公司每年按当年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63]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80][81]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废止[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