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SH:688231)2025-10-28 10:2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 会议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4]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4][6]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决定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9]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9] 会议委托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12] - 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12] - 董事不全权委托、不接受全权和授权不明委托[13]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13]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重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14]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董事[14] 会议决议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5] - 关联决议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会议保管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6] 责任规定 - 决策不符法规异议董事向交易所及监管机构报告[18]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录免责[18] 其他 - 董事会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受委托董事也不得代表表决[13]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可联名提延期,董事会采纳[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