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波长光电波长光电(SZ:301421)2025-10-28 09:39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3] - 受处罚或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5] - 上市或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 职责代行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管理[8] - 组织筹备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8] - 指派其或代行人员与监管机构联系[10] 规则情况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解释修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