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波长光电波长光电(SZ:301421)2025-10-28 09:39

投资决策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决策[5]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策[8]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决策规定[10] - 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1] 投资审议程序 - 特殊类型投资审议程序及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11]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报公司批准[11] - 未达董事会审议权限下限及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1] 投资前期准备 - 决策前有关部门应提供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11] 投资管理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15] - 董事会秘书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6] 投资方案确定 - 公司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投资风险等指标并选最优方案[18] 投资实施规定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重大变更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查批准[19] - 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资产移交,完成后需取得投资证明[19]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需经评估且结果经批准方可出资[19] 投资收益处理 - 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等收益应纳入会计核算体系[20] 投资收回与核销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需按金额限制经批准执行[22]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应按规定清算并注意违规行为,结束后资产和债权应及时收回入账[22] - 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3] 投资跟踪与监督 -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跟踪投资项目并评价效果,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情况[25]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投资活动,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投资计划等多方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