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计划和报告[7] - 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7]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1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两日内报董事会[11]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细则 - 依章程和授权履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