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002689) -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修订与适用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制度与新法规矛盾时以国家政策和监管部门最新法规为准[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财务职责 - 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公司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2]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外投资公司的财务监督和对全资、控股公司的审计及内控评估[2] 外派董事管理 - 外派董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审查,董事长审批[7] - 可通过公开竞聘、招聘、选聘方式产生[7] - 变更需按规定程序重新委派、提名等[7] - 履职后一周内将会议文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9] - 公司高管兼任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提交履职报告[12] - 需协助公司制订全资、控股公司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并监督执行[14] - 需协助对派驻公司进行审计和内部审计[15] - 非公司高管出任的考核由公司经理层决定[14] - 派出董事违规,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可采取批评、监管谈话等措施[14] - 需承诺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18] - 需促使所派驻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和决议[18] - 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18] - 违反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