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绝味(6035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绝味食品绝味食品(SH:603517)2025-10-28 08:40

聘任规定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11]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12] - 聘任需向交易所提交资料并签保密协议[11] 任职限制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者不得担任[5] - 近三年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解聘情形 - 出现细则情形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4] - 解聘需向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12]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