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选聘要求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选聘[6] 流程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开展,履行多项职责[6] - 选聘基本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等多步骤[8] 时间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5日通知[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每年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15] 特殊情况处理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可约见相关事务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