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3005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集智股份集智股份(SZ:300553)2025-10-28 08:2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条件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9]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提议[9]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股东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相关情形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特定情形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