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从111,005,147元到111,015,772元,增加10,625元[5] -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10号到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莲池南路36号楼22001室[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或”修订为“或者”[3]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党组织设立及活动开展相关内容和一般、许可项目[6] - 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变更,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及其他规定人员[6] - 公司股份发行原则表述中“同种类”改为“同类别”[6] - 公司对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规定调整,增加员工持股计划除外及相关决议条件和总额限制[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万股[7]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所购股份1年内转让给职工[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 - 12个月申报离职,有不同转让限制[1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高管、审计委员会成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起诉[1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时,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14] - 公司全资子公司董监高违规或他人侵犯其权益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起诉[1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20] - 多种担保情形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按规定处理[22][23][24][26]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23][24][2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股东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日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3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3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1] - 股东大会、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 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有规定[3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2][43] 公司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3] - 董事会审批交易、关联交易有权限规定[55][57] - 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形有规定[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召集规定[5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5]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68]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71][7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7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75] -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76][77] - 公司当年盈利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原因等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特定程序和条件[7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81] -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此时需经董事会决议[8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85] - 本章程修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0]
集智股份(300553) -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