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含营业收入等数据指标[12] 公告相关 -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应在股票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7] -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7] 数据差异处理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本期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提交文件[12] - 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披露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3]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8] 资金与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18]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股份与交易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32] 审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其他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披露[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2]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4]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等档案由证券部门负责管理[46]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证券部门存档[46] - 以公司名义对监管单位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证券部门存档[46]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内幕信息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49]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51]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被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5] 制度修订 - 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4年10月修订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7] - 新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57]
安利股份(3002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