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60109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宏盛华源(SH:601096)2025-10-27 13:10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控股等,重大影响参股子公司参照管理[4] - 子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增减资、对外投资等[5] 人员管理 - 公司委派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担任[9]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需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0]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17] - 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5] 报告与审批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五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8] - 子公司年度报告和经营计划最迟1月底报相关方批准[22] - 子公司月度运营报告每月结束后10日内提交并抄送[32] - 子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等10个工作日内提交[32]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会后二日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32] 财务管控 -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采取集团财务管控模式,建统一平台和体系[18]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担保等[19]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需报公司审核批准[2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分常规和专项审计[28][29]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履行信息提供义务,重大事项及时报告[31][32] - 公司收缴子公司股利,为子公司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 - 子公司股权变动符合战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绩效考核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38] - 年度经营绩效考核以年为周期,签责任书[39] - 考核结果低于基准分80%为不合格[39] - 超发绩效奖励责令收回并处罚负责人[39] - 违规酌情扣减绩效奖励[39] - 弄虚作假处罚相关人员[40] - 未完成任务对子公司经理层批评[40] 制度适用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由董事会修改[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