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6010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宏盛华源(SH:601096)2025-10-27 13:10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0月发布[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以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为原则[4][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8]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在官网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9][11]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指派专人查看回复诉求,可举行“上证e访谈”[12] 股东会与说明会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会前会中开通提问渠道,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6] - 存在六种情形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1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8] 人员职责与素质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相关人员提供便利[21]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2] 信息管理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2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3] 接待与调研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26]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沟通时签承诺书[27][28]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签字确认,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9][30] - 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发现问题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报告并公告[30]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采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接受调研采访参照制度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