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000932)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华菱钢铁华菱钢铁(SZ:000932)2025-10-27 12:09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信息披露应遵循持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原则[10] 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4]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5]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6] -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日常工作和归口管理部门[9] 报告事项 - 重大亏损或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告[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超30%需报告[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报告[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3]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告[23]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告[23] - 交易或重大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或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送[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或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送[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或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送[24] - 交易或重大事项成交金额占公司或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送[25] 编制与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织定期报告编制,证券部和财务部具体负责草案编制[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悉重大事项应向董事会秘书通报,董事会秘书再向董事会报告[29] - 证券部组织披露信息文件审核与会签,董事长或其授权的董事会秘书签发公告文件[29] - 公司信息披露需将公告文稿加盖公章报送深交所核准,由证券部负责递交指定媒体公告及文件归档[31] 更正与豁免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31] - 出现三种情况可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申请免予信息披露[31] 责任认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特定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5] - 总部各部室、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35] -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重大差错有三种认定标准[35] - 公司内控审计部调查定期报告重大差错原因,董事会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