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中建环能中建环能(SZ:300425)2025-10-27 11:40

财务资助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包含超50%控股子公司(特定情况除外)[3] 财务资助规则 - 成本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原则不超12个月[7]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8] 财务资助审议流程 - 经财务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表决需超三分之二同意[8] - 三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披露要求 - 应公告八项内容,三种情形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0][11] 制度实施与管理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财务资金部解释和修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