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必优嘉必优(SH:688089)2025-10-27 11:3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50%以下(含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持股不足50%且不能实际控制的为参股公司[2] 信息报送 - 子公司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通报重大事项[6] - 子公司会议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会议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存档[11] - 子公司股东代表和董事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按权限汇报会议情况[11]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任命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4] 审批审议 - 设立子公司或并购形成子公司超董事会审批权限需股东会审议,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指导监督[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除担保)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7]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除担保)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 子公司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8]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1] - 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1] - 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1] - 子公司关联交易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2] 财报提供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季度经营报告及财报[29]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报告及财报[29] 其他制度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7] - 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3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