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与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3] - 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办法[5]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7] - 招股说明书等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定期报告内容 - 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等[9]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情况[11]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发生的三个时点起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交易公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需公告[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需公告[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时需公告[1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需公告[1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时需公告[17] 关联交易公告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公告[18] - 与公司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公告[18] 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公告[18] 股东股份变动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21] 其他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动需告知公司[16][25]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27] - 每次利息或本金支付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公告实际付息兑付情况[27] 人员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在变更之日后2个工作日(交易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34] 审核与责任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先由董事会秘书审核[30]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1]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的信息披露工作[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52]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2]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2] 破产信息披露 -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由破产管理人或公司承担[2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42]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满足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债券交易未异常波动条件[44]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将需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向证券事务部门申请,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审核[44]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建立暂缓和豁免披露信息工作台账,登记相关信息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保管[44] 子公司责任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子公司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47]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9] 财务管理与制度 - 公司和下属公司依照法规和制度制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建立执行内部控制制度[5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其同意不得进行该活动[55]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等信息[55] - 公司需关注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必要时进行澄清或报告[55] - 特定对象到公司参观时应合理安排,派专人陪同和解答问题[55] - 公司应一视同仁对待股票投资者和债券持有人,规范与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沟通[55][56] - 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不得单独向债券持有人提供未公开重要信息[56]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58] - 办法将根据相关规则修订完善,有冲突时以国家法律等为准[58]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58] - 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8]
海峡股份(002320)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