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9] - 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9]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9]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2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后十五日内预告[23] 交易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需及时披露[18] 诉讼披露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十以上需及时披露[21] 方案实施披露 - 应在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26] 股票交易披露 - 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7] -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核查[28] 回购股份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应及时披露相关材料,需股东会决议的要提交审议[30] - 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前十大股东情况,需股东会决议的在会前三日披露[31] 已回购股份出售披露 - 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出售计划[32] - 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首次出售次日等披露进展情况[32] - 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应停止出售并在两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3] 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34] - 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的付息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付息公告,期满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35] - 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三个交易日披露实施转股的公告[35] 其他披露 - 控股股东等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告知公司[41] - 董事等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44]
康德莱(603987)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