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300271) -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华宇软件华宇软件(SZ:300271)2025-10-27 10:4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算当年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8] - 董事、高管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8]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9]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9] 股份增持限制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2] - 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日起不超六个月[13]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3]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时需通知公司[14] - 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应披露进展公告且期间不得增持[14] 违规处理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0][20] - 股东等违反制度在禁止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0]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 - 违反制度触犯法律法规可移送行政或司法机关[2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7]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国家法规等执行并修订[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