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0009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通客车中通客车(SZ:000957)2025-10-27 10:3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 细则于2025年10月24日经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1] 聘任与解聘规定 - 董事会应在秘书职位空缺后三个月内聘任秘书[3] - 解聘秘书需充足理由,解聘或辞职需及时报告并公告[5] 任职资格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被提名后需自查并提供任职资格说明和承诺[9] 职责与履职保障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人员须配合[10] 解释与实施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