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紧急情况召开临时会议,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通知不受三天限制[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7] 工作细则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