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恒工精密恒工精密(SZ:301261)2025-10-27 09:1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投资事项 - 投资事项包括收购出售置换、租入租出资产等[7] 审批机制 - 投资项目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董事长审批,未达标准由董事长审批[5]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算审议程序,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8]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收为计算标准[8] - 购买或出售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为计算标准,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披露并审计评估,提交股东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11] 项目流程 - 董事会统筹协调组织分析研究,总经理为实施负责人,财务管资金,内审负责监督[14][15] - 达信息披露标准或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业务和财务调查测算,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审批[17][18] - 审议考察法律政策、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实施条件等因素[18]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投资分次决策,以累计数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已审批不计算在内[18][19] 实施安排 - 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授权签署投资文件或协议[22] - 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定具体实施计划[22] - 项目组负责实施,项目经理定期提交书面报告[22]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22] - 财务部门组织内部审计并提书面意见[22] - 内部项目投资尽可能推行公开招标制[22] -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报送文件并申请审结[22] 投资回收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4]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