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恒工精密恒工精密(SZ:301261)2025-10-27 09:17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控股50%以上或控制董事会、持有股权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事及高管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8] - 子公司负责人年度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可更换[9] - 子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等情况向母公司备案[9] - 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人员人事变动向母公司汇报备案[10] 财务与会计 - 子公司按母公司要求和准则开展会计核算[13] - 子公司会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1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5] 交易与披露 - 子公司特定交易按权限提交审议[15]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公司制度执行[18] - 子公司按季提供经营及财务报告[19] - 子公司交易提交审议并信息披露[19]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9] - 子公司负责人对报告报表内容负责[20] 审计监督 - 公司对其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22][23] 档案管理 - 公司实行档案两级管理制度[26] - 子公司变更或年检后提供证照复印件给母公司[27]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资料按规定留存[28] - 重大事项档案包含多类内容[29][3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