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SH:688006)2025-10-27 09: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2] - 拟召开聘任会议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交所备案[6] 任职资格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或禁入且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3]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后续培训 -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2年至少参加一次上交所后续培训[4] - 公司应保证其任职期间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9] 解聘情形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履职重大错误或违规严重应解聘[7]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 - 时间为2025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