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第1 - 3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8]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知情权[23] - 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相关材料[23] - 公司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按程序采用其他方式[2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阻碍可向监管报告[24]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其可申请或报告[2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7]
杭可科技(6880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