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资金占用防范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各种方式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3] - 实施关联交易后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3] - 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4] 检查与披露 - 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定期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披露[6]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部定期检查,督促披露和追讨[11] 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通过,对方应提供反担保[6]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需多层审议[7] 人员责任 - 董事和高管对维护资金安全负责,财务总监加强财务过程控制[10]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16]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