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001333)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制度内容 - 制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提升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 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3] 审计沟通 - 审计前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安排及关注业绩预告[5] - 审计意见出具后,审议前独立董事与事务所沟通审计问题[5] 决策规则 - 2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6] - 年报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审议[6] - 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6]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买卖股票[7]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