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立新能源立新能源(SZ:001258)2025-10-26 07: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职责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报告并回避表决[23]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决[23] - 实施细则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