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8] 总经理权限 - 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关联交易[10] - 可决定与关联法人不超3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关联交易[11] - 决定多项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的交易事项[11]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信息披露 - 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8] 总经理办公会议 - 每季度召开一次,三种情形应开临时会议[18][22] - 由总经理主持,不能履职时指定副总经理代召集主持[23][24] - 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保管[24] 总经理工作汇报 - 应根据董事会要求定期报告工作,含五项内容[26] - 董事会要求时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2] 管理制度与细则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定的管理制度应报董事会审议批准[26]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