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3012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珠城科技珠城科技(SZ:301280)2025-10-26 07:48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公司对控股股东管理 - 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6] - 对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股东回避表决[8] 资金管理 - 董事会负责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履行审批手续[11] 违规处理 - 发生占用资金,董事会应制定清欠方案并追回资金披露[12]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3] - 控股股东等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追究责任[15] - 董事等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涉金额巨大追究法律责任[16] 司法措施 - 公司或子公司被占用资金,董事会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