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30128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珠城科技珠城科技(SZ:301280)2025-10-26 07:46

会议与审议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多项章程及制度修订议案[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公司治理结构 - 拟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3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50] 股份与股东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担保与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40]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0]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1]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成员[85] 独立董事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4]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44] 公司财务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披露[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6] -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等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7][58] 制度修订 - 公司对24项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11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