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蓝盾光电蓝盾光电(SZ:300862)2025-10-26 07:49

董秘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任职要求 - 最近36个月受相关处罚或批评者不得担任董秘[5] 职责与聘任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10] 配套人员 - 聘任董秘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0] 离职与聘任规则 - 董秘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原则上原董秘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