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 -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天玑科技天玑科技(SZ:300245)2025-10-26 07:47

公司股本与股份 - 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5049969亿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5049969亿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0] 股东权利与决议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委托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权利[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融资与交易审议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36]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1][4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80]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94]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0]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0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9]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110]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11]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0][1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4][128][129]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和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2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 - 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