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0029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宇环数控宇环数控(SZ:002903)2025-10-26 07:46

公司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5,805,000股,普通股结构为155,805,000股[5][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查阅公司有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持股种类及数量的书面文件[1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14][1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23]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3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45][46]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42][43]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1][62] 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6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70]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74]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7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9]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79][80] 章程修订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