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股份(002775)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文科股份文科股份(SZ:002775)2025-10-24 11: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6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331749元[8] - 公司发起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82000000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3331749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3] 总经理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96]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1]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