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股份(0027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文科股份文科股份(SZ:002775)2025-10-24 11:48

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名称由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12][2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1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不含投票代理权)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的决议[4][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违法董事、高管[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4] 股份质押与控股股东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5]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5] - 控股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得干预公司决策[6]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9] - 部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对外担保中六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提供财务资助时四种情形需关注,部分控股子公司可免部分规定[11]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一定比例需关注[11] 股东大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大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需提前15日[16][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2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8][2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8] 董事与监事提名 - 首届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20] - 以后各届非独立董事等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等或特定股东提名[20]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公司应明确表决时间及程序[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等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7][3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29]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资产总额30%由特别决议通过[33] - 部分提案需经特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其他事项 - 规则生效时间由2022年4月变更为2025年10月[38]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为10年[35] - 利润分配等方案批准后,董事会应在会后2个月内完成相关事项[36]